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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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须知

一、受理检举的范围

受理检举的范围税务机关受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若您要检举纳税人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未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等轻微税收违法行为,请您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税务机关将通过快捷处理通道处理您的检举事项。

二、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提供被检举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应尽可能一次性提供所知全部线索。请如实填写检举表单中的各栏目,检举内容尽可能详细、准确、具体,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诬陷,捏造。

三、根据税收管理的属地原则,建议您向被检举人注册地所在市级稽查局举报中心进行检举。

四、本平台为互联网非涉密平台,严禁处理、传输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