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本平台为互联网非涉密平台,严禁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