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营税稽一检通〔2026〕3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营税稽一通〔2026〕12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营口华泰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431908527XJ)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营税稽一检通〔2026〕3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营税稽一通〔2026〕129号),依法接收税务文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培军 徐建平
电 话:0417-6650928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