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姜薇薇,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390190015号税务检查证。
姓名:陈裕陶,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390190011号税务检查证。
姓名:王晶洁,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390190047号税务检查证。
姓名:徐生,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390190039号税务检查证。
姓名:徐哲,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390190071号税务检查证。
姓名:孙秀丽,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390190074号税务检查证。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