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分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李琼,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码:辽税征210311250046号税务检查证。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分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