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鼎飞益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711MA0UCNG55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锦税二稽处〔2026〕18号)、《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锦税二稽不罚〔2026〕3号)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32号
联系人:季小晖、王倩
联系电话:0416-2160358
附件1:
税务处理决定书.docx
附件2: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