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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项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14: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营税稽一检通【2026】3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营口川义合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804MA0YL5M06H)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以下税务机关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营税稽一检通【2026】31号,依法接收税务文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郎雪松 裴博闻

电话:0417-6650930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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