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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内容

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办件编号 LYHF20260703 提交时间 2026-07-03 11:04: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2年第7号)第四条规定,如果纳税人同时有两个以上发放工资的单位,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6-07-03 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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