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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2 11: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灯塔市浩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实法定代表人宋红磊、实际控制人刘志仙)送达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违法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违法主体确定适用)公告送达。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告知书(重大税收违法主体确定适用)》(辽市税一稽通 〔2026〕1022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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