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朝阳市 > 通知公告
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14:04 来源:朝阳市稽查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刘亚飞,税务检查证号:辽税稽2113180024

持证人:刘艾昌,税务检查证号:辽税稽2113180035

以上两个检查证件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