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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增值税有什么优惠?
内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增值税有什么优惠? 

办件编号 LYHF20260515 提交时间 2026-05-15 10:32: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 )规定:

四、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八、上述政策(第五条除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6-05-15 1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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