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嘉德木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1221MA10Q48J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对你单位送达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铁税一稽税通〔2026〕4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审理股 024-72651719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