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大鑫煤炭经销中心(纳税人识别号:91211200MA0P5T129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对你单位送达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铁税一稽罚告〔2026〕15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审理股 024-72651719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