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12号)有关要求,辽宁省水利厅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名单公告如下:
1.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
2.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3.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毛公分公司
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5.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7.国投生物能源(铁岭)有限公司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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