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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08: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辽阳顺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1000076252087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辽市税一稽检通〔2026〕19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辽市税一稽检通〔2026〕19 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否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08号(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联系电话:0419-2255022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辽市税一稽检通〔2026〕19 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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