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锦湶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423MA0XQ8CW9J):
事由:因检查人员工作变动,需要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
通知内容:由原检查人员邹积彬、张晓净、程宝宇、曹英、王钰变更为张晓净、王尔强、姜翰书、王钰、李畅。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