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朝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1、持证人姓名:董姝邑 ,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13240013。
2、持证人姓名:毛铁军 ,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13180141。
以上两个检查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朝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