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联系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起,将全省税务部门(不含大连)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对外公开电话统一为“12366”一个号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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