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01-06 09: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营税稽一通〔2024〕124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营口航晨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802MA10TGKG9R)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营税稽一通〔2024〕124号,依法接收税务文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检查三股:0417-6650923       惠敏  孙百慧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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