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东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下简称《纲要》),提升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引领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通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8次、中心组学习16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99次,实现全员覆盖学习,筑牢法治理念根基。
二、依法履行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聚焦税收主业,认真履行国家法定的税收职责,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守组织收入纪律,深化收入分析、细化收入措施,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2.98亿元,同比增加4.69亿元,增长9.7%,实现税费收入稳定增长。二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统筹政策精准推送、深化政策宣传辅导、优化政策便捷办理,建立政策落实问题反馈工作机制,定期收集整理问题建议,实现“政策找人”更加高效。运用好“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落准落稳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大力开展数电票推广上线工作,推广扩围总体覆盖率达98.43%。以征管质量“5C+5R”监控评价体系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以“提升站位,强化领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上下联动,对口指导;勇于创新,务求实效”为指引,发挥省级“四精”试验基地作用,积极开展综合实验基地相关工作,两个试验项目被省局选为“三统三合”优秀案例。
三、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完善法治税务建设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税务建设摆到全局工作重要的位置。一是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优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健全议事规则及工作规则。始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要求,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制定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区局主要负责人对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加强法治意识 提升执法本领 依托大数据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题,为全局讲授法治课,以上率下推进依法治税带动作用,推动税收法治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法治精神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原则,牢固树立依法决策的意识,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
严格落实制度建设和实施,发挥制度强基固本作用。一是严格规范文件管理。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备案审查等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上防范制度风险。二是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全年公示税务行政执法信息525条,上传执法音像记录71条,实施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公正。三是深化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加强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贯彻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效能
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使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一是深入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当事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社会效应逐步显现。二是全面落实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精简办税所需资料、简化办税流程,办税便利度得到大幅提升。在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更有温度。三是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执法过程中纳税服务分析预警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强化权力制约,提升税收行政执法质量
聚焦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促进依法治税工作。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和监管,持续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交通运输业行业整治,精准甄别高风险对象,依法及时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密切部门协作,推进全链条一体化协同精准打击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强化警示震慑。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紧盯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等重点执法活动,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推进解决执法不严格、倾向性执法等问题,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七、积极推进执法监督,持续规范权力透明运行
扛牢压实风险防范责任,推进内外部监督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增强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持续加强内控建设。积极建设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的闭环管理,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为和谐税务建设创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三是深入推进职能监督。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督审职能监督作用,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应用效能,从严查处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失职失责行为,坚持将内部监督挺在外部监督的前面,持续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
八、完善纠纷化解和救济机制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一是更新执法理念,争议化解取得新突破。铁东区税务局公职律师专业团队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税收治理内涵,充分发挥专业团队职能优势,为主管税务机关解决争议提供指导,切实保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获得纳税人好评。目前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共配置公职律师2人,自成立以来共计受理办结涉税法律咨询案20件,调解率100%,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全年积极应诉3件诉讼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三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压实信访责任,全面开展信访排查,切实将矛盾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妥善解决信访诉求,确保信访隐患不上移、不扩大、不激化。高度重视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45税务服务工作站咨询投诉和营商环境“万件清理”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九、健全宣传培训机制,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建立干部法制培训机制,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推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一是宣传注重实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宣传实效。二是培训促进能力提升。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税务大讲堂、青年理论学习研讨、阶梯式教育培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贯彻宣传党内法规,自觉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并通过岗位学法大练兵、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推进干部加强学习,切实增强税务干部法律素质。三是以案学法推动实践。组织全局税务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观看庭审直播,并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强化证据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带头规范执法,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年来,铁东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不够有力,利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纲要》的攻坚年,鞍山市铁东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领导,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夯实法制基础,深化法治税务建设。二是持续加大依法治税力度。深入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用,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税务环境。三是加力推动职能作用发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征收。积极落实延续和优化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落实创收举措。四是提升法治人才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坚持人才兴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东区税务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