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10000001099719Y/2024-01436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文机关: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辽人社〔2024〕17号 | 发文时间: | 2024-12-05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现将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如下:
一、2024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9192元(月计发基数为8266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5876元(月计发基数为8823元)。
二、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