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10000001099719Y/2024-01436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辽人社〔2024〕17号 发文时间: 2024-12-05
关于公布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2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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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现将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如下:

一、2024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9192元(月计发基数为8266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5876元(月计发基数为8823元)。

二、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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