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 10: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我局对营口贾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210882MA0YKNXXX6)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4〕36号)、营口万润物流有限公司(91210800MA0UGJR72G)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4〕37号)、营口映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210882MA0YH0991T)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4〕38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依法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325房间领取上述文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审理股 0417-6658482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南宁街南宁里1号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