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1.姓名:刘文军,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180131,有效期限:长期;
2.姓名:张杰,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220002,有效期限:长期;
3.姓名:侯庆良,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180167,有效期限:长期;
4.姓名:周连志,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180106,有效期限:长期;
5.姓名:王凯波,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180147,有效期限:长期;
6.姓名:石崇,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180175,有效期限:长期;
以上6个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