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