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 图解春风
个人所得税 创业 优惠 就业 军人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2-10-25 16: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链接: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辽财税〔2022〕34 号)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9〕145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